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居住建筑设有电梯的,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出入口,并按规定比例设置无障碍住房;公共建筑设有电梯时,至少设置1部无障碍电梯。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方案提出,要抓好适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按照一定规划期城镇老年人口构成、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布局和规模,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配置。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现行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未按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居住(小)区,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做好建筑和居住区出入口、坡道、电梯厅、厕所等设施工程的无障碍设计和施工,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相衔接。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的无障碍标准强制性条文部分要严格把关,对没有落实强制性条文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对于不按经审查合格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执行相关无障碍设计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保证无障碍设施工程相关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主要道路、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相关信息或指示标志,进行休憩设施、标识系统的综合性无障碍改造。通过采用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的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楼梯、电梯厅及轿厢等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及城镇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要统筹考虑无障碍等适老化设施工程配套建设。
文章来源:河北新闻网